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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移通学院关于评选2023届毕业生就创榜样奖、就业创业贡献奖、基层就业奖、就业创业资助的通知

时间:2023-05-24作者: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移通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激励办法》(移通〔2023〕26号)文件精神,将在2023届毕业生中开展就创榜样奖、就业创业贡献奖、基层就业奖、就业创业资助的申请工作,结合当前学校实际情况,拟分两次开展评选工作(6月评选总数的70%,9月评选总数的30%),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创榜样奖

(一)评选要求

1.评选数量:133人(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5%)

2.奖励金额:1500元/人

3.评选标准:

在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时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1)在世界500强及各类大型知名企业工作;

(2)服役于偏远艰苦地区部队的义务兵或士官;

(3)服务于偏远贫困地区或在新疆西藏等地区基层就业项目;

(4)已经注册公司并真实运营,且带动一名学生就业;

(5)其他经所在学院认定能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发挥榜样作用的毕业生。

二、评选流程

1.自愿申请

毕业生自愿填写2023届毕业生就创榜样申请表(附件1)进行申请,[申请资料包含:申请表电子件、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个人生活照(不低于4M)1张、个人证件照(不低于4M)1张、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姓名、学院、专业、年级、辅导员、对学校的感恩对学弟学妹的祝福、宋体小四,行间距1.25倍)、不超过1分30秒的视频、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审核与推荐

各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第1批次(评选总数的70%)请于2023年6月2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第2批次(评选总数的30%)请于2023年9月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初评。

4.学校审核并公示

由学校就业(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二、就业创业贡献奖

(一)评选要求

1.评选数量:89人(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

2.奖励金额:1000元/人

3.评选标准:

在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时间内,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毕业生具备申请资格:

(1)已正式就业并有符合市就业中心要求的证明材料;

(2)积极参与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至少直接带动3名本学院毕业生实现就业。

二、评选流程

1.自愿申请

毕业生自愿填写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贡献奖申请表(附件2)进行申请,[申请资料包含:申请表电子件、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个人生活照(不低于4M)1张、个人证件照(不低于4M)1张、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姓名、学院、专业、年级、辅导员、对学校的感恩对学弟学妹的祝福、宋体小四,行间距1.25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审核与推荐

各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第1批次(评选总数的70%)请于2023年6月2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第2批次(评选总数的30%)请于2023年9月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初评。

4.学校审核并公示

由学校就业(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三、基层就业奖

(一)评选要求

1.评选数量:178人(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2%)

2.奖励金额:1500元/人

3.评选标准:

在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时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进行申报:

(1)被国家或地方“西部计划”、“选调生”、“三支一扶”、“村官计划”、“特岗教师”、“新疆、西藏”定向招录等基层计划录用,并有相关协议书、批文或函件;

(2)已参军入伍,并有相关函件。

二、评选流程

1.自愿申请

毕业生自愿填写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申请表(附件3)进行申请,[申请资料包含:申请表电子件、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个人生活照(不低于4M)1张、个人证件照(不低于4M)1张、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姓名、学院、专业、年级、辅导员、对学校的感恩对学弟学妹的祝福、宋体小四,行间距1.25倍)、不超过1分30秒的视频、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审核与推荐

各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第1批次(评选总数的70%)请于2023年6月2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第2批次(评选总数的30%)请于2023年9月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初评。

4.学校审核并公示

由学校就业(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四、就业创业资助

(一)评选要求

1.评选数量:889人(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0%)

2.奖励金额:500元/人

3.评选标准:

在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时间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进行申报:

(1)自主创业,并有符合市就业中心要求的证明材料;

(2)新疆籍、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正式就业并有符合市就业中心要求的证明材料;

(3)符合市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条件的毕业生正式就业,并有符合市就业中心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评选流程

1.自愿申请

毕业生自愿填写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资助申请表(附件4)进行申请,[申请资料包含:申请表电子件、申请表纸质件(一式两份)、个人生活照(不低于4M)1张、个人证件照(不低于4M)1张、2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姓名、学院、专业、年级、辅导员、对学校的感恩对学弟学妹的祝福、宋体小四,行间距1.25倍)、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交至辅导员处。

2.学院审核与推荐

各学院审核材料并进行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推荐人员汇总表及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第1批次(评选总数的70%)请于2023年6月2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第2批次(评选总数的30%)请于2023年9月5日17:00前交至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公室。

3.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审核材料并进行初评。

4.学校审核并公示

由学校就业(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评选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

附件1 重庆移通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创榜样申请表.docx

附件2 重庆移通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贡献奖申请表.docx

附件3 重庆移通学院2023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奖申请表.docx

附件4 重庆移通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资助申报表.docx



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