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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战“疫”之十九:关于加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04作者: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现就学校加强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1.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市教委《关于延迟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由学校办公室牵头了解重庆各高校延迟开学准备工作,由学生处开展对学生返校相关情况的调研工作,根据调研的情况以及疫情的发展,拟于2月10日左右通过合适形式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责任部门:校办、学生处、各学院)

2.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研究制定延迟开学的应急教学工作方案,适当调整相关教学计划,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展理论教学,有序调整实践教学活动安排,科学组织毕业设计,努力做好教学服务和监督,引导学生在特殊时期不离家、不返校,做到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不降低。各相关单位于2月3日前将方案汇总至教务处。(责任部门:教务处、各学院、教学部、实训中心)

3.各行政单位要以保证工作正常运行为原则,制定正式开学但学生未返校期间的工作方案,做好人员安排。各相关单位于2月7日前将方案汇总至人力资源处。(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处、各行政部门)

4.学生工作系统要积极参与学校的线上教学方案制定,同时各学院要做好正式开学但学生未返校期间学生管理的工作方案。各相关单位于2月7日前将方案汇总至学生处。(责任部门:学生处、各学院)

5.细化完善学校防控工作相关的各类方案、预案、制度,应包括: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相关制度于2月10日前完成,并汇总至学校办公室。(责任部门:校办、基建后勤处、学生处)

6.根据实际需求,加大采购力度,加强与地方的联系,确保口罩、消毒液、额温枪等防控物资能满足开学前的使用,并在开学前将开学所需物资储备到位。(责任部门:资产处、基建后勤处、财务处、校办)

7.确定学校医学观察隔离区的设置,完善隔离区管理的相关方案,做好隔离区的使用准备,相关工作于2月15日前完成。(责任部门:基建后勤处、资产处、 学生处)

8.全面加强校园管控,严格做好开学前的进出校园体温测量、信息登记等工作,同时做好开学师生返校后的校园管控方案,方案于2月10日前完成。(责任部门:保卫处)

9.做好开学前的校园环境卫生、消毒工作,并根据工作方案做好开学后的校园环境卫生清洁、消毒等相关工作,引导各二级单位注重室内通风,保持室内清洁。(责任部门:基建后勤处)

二、加强信息摸排

10.落实好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对师生员工要进行逐人全面摸排并掌握寒假期间行程,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实现师生员工摸排全覆盖,及时跟踪掌握情况,对本单位所属的师生建立健康档案,对重点人员建立工作台账。每日落实。(责任部门:校办、人力资源处、学生处、各二级单位)

11.进一步细化摸排统计涉及湖北籍和假期曾滞留、途径武汉的以及与重点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情况,疫情期间每周一由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学生处牵头再进行一次全校范围拉网式的摸排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最新信息。(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处、学生处、校办、各二级单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

12.定期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信息的推送、通报,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慕课、海报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师生正确、理性的防控意识,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培训师生具备一定的防控能力,各二级单位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主动开展相关的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部门:宣传新闻中心、人力资源处、学生处、团委、各二级单位)

13.加强信息报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成单位每日应向办公室报送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各二级单位每周报送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学校办公室每周编制一期防控工作简报。(责任部门:校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单位、各二级单位)

四、严格落实责任

14.全面加强值班值守,除目前在岗值班人员外,开学前学校所有中层干部应保证24小时在线在岗,确保能够随时备勤到校。(责任部门: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各二级单位)

15.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学校下发的防控工作相关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责任;学校领导和党委委员要牵头抓好包学院包部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工作,全面强化责任区域内各相关单位的防控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责任区域内各类相关会议、文件的精神传达,加强对责任区域内防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查,确保工作有效推动。(责任部门:党办校办、各二级单位)

对违反上述工作要求,敷衍塞责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

2020年2月2日